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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高考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02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亲爱的同学

2025年高考即将来临,为助力你顺利应考,现就重要事项提示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1.做好考前准备熟知《考场规则》附后和答题规定牢记各科考试时间,记准所在考点、考场位置和行车路线出发时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必备用品。

特别提醒:近期我市部分路段正在进行围挡施工,可能造成交通拥堵或道路改道,请务必提前查询前往考点的道路通行状况,规划备用路线,预留充足的出行时间,避免因交通延误影响考试。如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注意施工路段附近公交线路的临时调整信息,自驾前往考点的考生及家长,需留意周边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服从交警指挥。

2.珍爱诚信,拒绝违规所有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模式(考试封闭区域入口、考场入口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考试封闭区域入口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行安检),手机集中统一存放管理。考试期间,考场周边有无线电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高考有害信号进行跟踪和干扰,考场内装有信号屏蔽器。对所有考点、考场进行全时段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考场录像回放。总之,无论是考场发现的违规,还是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规,我省均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作弊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

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教育部考生诚信档案并接受社会查询请同学们务必诚信应考,拒绝作弊。

3.自觉接受违禁物品检查请同学们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衣物以及金属饰品自觉接受违禁物品检查。考试规定以外物品不要带入考点、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到指定位置。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特别提醒:严禁携带各种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存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手机和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如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进考场且没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4.科学填报志愿。同学们要根据考试成绩、全省排名,结合院校近三年在本省录取位次、分数以及心仪院校位次,科学合理填报志愿,对所报志愿信息负责。

特别提醒:要切记提高安全意识,注意网报密码保管,不向他人提供、泄露网报登录密码谨防信息被盗用或篡改

高考不仅是知识的检验,更是诚信品格的考验。希望你们调整心态,轻装上阵,以诚信为帆、以实力为桨,驶向理想的彼岸!预祝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附:考场规则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2025年62

 

考场规则

考生应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要求存放手机、包等非考试用品。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包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内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补;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外的其他地方或纸张材料上抄写试题内容和答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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